近日,平利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到城关镇初级中学德育处工作人员反馈,称在校学生有吸食卷烟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响应赶赴学校会同校方开展调查,经查该学生在午休时到城关镇西大桥路口某商店购买卷烟。
掌握基本情况后,执法人员迅速行动赶赴现场,在商店内通过调取监控、交易记录等方式提取相关证据,该商户负责人承认曾向学生销售过卷烟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商户负责人进行法律宣讲、批评教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平利县烟草专卖局将持续加强协同校方联合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通过社会媒体、科普宣传、宣讲进校园、零售户自律小组座谈会等活动加强宣传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电子烟;加大对学校周边零售户和电子烟专卖店的监管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违法行为,切实担起“关爱成长、守护未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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