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制前沿
上海"踢人女孩"事件:法律给机会≠能随便打人!
来源:西部法治在线 司马君 发布时间:2025-05-27 17:14:35 加载中...

上海地铁里那起闹得沸沸扬扬的"踢人事件",就像一面照妖镜,把大家心里憋着的疑问全照了出来: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宽容,到底该划在哪条线上?

记得小时候打破邻居玻璃,父母总会押着我们去道歉赔偿,但最后总少不了一句"孩子还小不懂事"。现在法律系统也在做类似的事——给未成年人犯错留个改过的机会。但问题在于,当"踢裆"这种明显带着恶意的暴力行为发生时,光靠一句"年龄小"就能从轻发落吗?

看看网友的炸锅反应就知道症结在哪。大家不是反对给年轻人机会,而是怕这种机会变成某些人的"免罪金牌"。这次事件通报里,伤情鉴定结果、处罚依据这些关键信息说得云遮雾绕,难免让人怀疑:要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当众踢人,处理结果还会这么"温柔"吗?

其实法律条文早就留了后手。就像游戏里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轻度违规给你三次警告,重度违规照样封号。按法律规定,把人踢成轻微伤就该治安处罚,构成轻伤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和年龄无关。

但现实中,有些执法者就像溺爱孩子的家长,明明该亮黄牌时硬塞颗糖,结果就是让某些人产生了"18岁前犯罪不扣分"的错觉。

要破这个局,得学会"看人下菜碟"。初犯且后果轻微的,让熊孩子扫三个月社区公园,既长记性又服务大众;家长也别想甩锅,送去上家庭教育课,学学怎么当合格父母。

但要是查出是混社会的"老油条",或者把人踢进医院的,该进少管所就进,别让年龄成了护身符。说到底,就像老师管学生,既要给机会也要立规矩,才能让守规矩的学生不寒心。

这事儿说到底是个技术活。执法部门得把账本晒在太阳下:伤了几级、初犯还是惯犯、处罚依据哪条法律,列得明明白白。再请几个法律博主直播普法,把"为啥这么判"嚼碎了喂给网友,总好过让大伙在评论区瞎猜。

其实大家要的不多,就想看到作恶的付出代价,悔改的获得新生,而不是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大旗下和稀泥。

法律宽容的底线,应该像小区物业的公告栏:警示牌可以挂,救生圈可以放,但要是有人故意纵火,消防栓里的水就该劈头盖脸浇下去。给机会不等于没原则,护幼苗不等于养毒草,这个道理,希望下次通报时能让我们看得更明白些。

2025年5月27日写于西安南郊

(基于公开信息梳理,具体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图片来源于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司马君

上一条: 没有了

下一条: 端阳节的哀思:我们真的读懂屈原了吗?

视频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