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高峰论坛暨中国上市公司法律合规风险指数发布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资国企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航空运输集团、中国电建集团、东方电气集团、中国长城工业集团、山东高速集团、中粮集团、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和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等150余家单位的领导和专家200余人参与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研究中心主办,赛尼尔法务智库、律新社承办,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北大法宝、甄零科技、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华润数科、威科先行、幂律智能、栢柯信息协办。本次论坛旨在为上市公司提供一个探讨和学习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最新动态和趋势的平台,促进业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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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致辞
▲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首先代表主办方致辞,他指出在当前国际和国内背景下,企业合规的重要性已经远超过往日,得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广泛关注。常校长对《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合规风险指数》的持续研究给予高度肯定,认为这份报告为行业提供了宝贵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工具,助力企业更好地应对法律风险与合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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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数发布及解读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文英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文英在会议上正式发布了《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合规风险指数》,她详细列举了法律风险最低的十个地区和十个行业,并进一步细化为A股市场、国有控股、主板、创业板及科创板上市公司中法律风险最低的十家企业。这一数据为投资者和相关机构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评估市场中的法律风险。
▲ 赛尼尔法务智库副总裁史志伟
赛尼尔法务智库副总裁史志伟在会议上对《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法律合规风险指数系列报告》作出了深入地解读。他详细分享了当前市场的风险总体态势,明确指出了需特别关注的7类核心风险,剖析了行业风险的三大发展趋势以及区域发展的新特点,为在场的企业和机构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洞察。他还对指数的风险预警机制、价值预见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场景进行了系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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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演讲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余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余斌作了以《中国经济再平衡》为主题的主旨演讲。他指出,上市公司应积极适应即将发生的重大转变。他呼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从过度依赖投资增长向消费扩张转变。在关注社会保障和稳定收入的基础上,他强调了加速发展服务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构建内外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性。
▲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以《中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实践探索》为主题进行了主旨演讲,深入探讨了检察机关如何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他指出,对于合规问题,行政合规与普通企业合规在风险上有明显差异。他特别强调了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的几个主要特点,其中包括坚持党对国家的领导、建立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及涉案企业与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模式。此外,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央相关文件和二十大的部署,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需要跨部门的协同合作。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吴姜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吴姜宏以《公司律师的发展现状和职责使命》为主题作了主旨演讲。他分析了公司律师的发展现状、作用及新使命,强调公司律师在建设依法治理、合规经营体系方面的重要性。吴姜宏指出,公司律师在高质量发展阶段需强化政治、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应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公司律师队伍壮大。他呼吁公司律师要认清新时代使命,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他鼓励公司律师通过数字化管理、主动维权等方式,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福勇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福勇作了主题为《我国仲裁实践前沿问题观察》的主旨演讲。他指出,仲裁在应对纠纷中扮演关键角色,案件数量在不断增长,面临挑战也逐渐显现。机构正寻求创新,包括程序主导权的移交,收费方式的改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等。他希望大家能多关注仲裁,让仲裁更好地服务商业发展和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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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论坛:聚焦四大最热课题
在现代企业运营中,法律合规已不再是单一的公司法务工作,而是涉及公司战略、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的公司治理工作。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科技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和合规管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存。为此,本次高峰论坛特别设置了四场圆桌分论坛,旨在深入探讨当前最为热点的法律合规议题。从企业新形势下的合规管理,到全面注册制下的资本市场法律挑战,再到国际化进程中的境外法律合规和双碳时代的ESG监管,四场圆桌分论坛将全面展现法律合规的宽度和深度,带领参与者共同探索合规之道。
▲ 律新社创始人、CEO王凤梅
本次论坛的圆桌论坛部分由律新社创始人、CEO王凤梅担任主持人。
圆桌论坛1
新形势下,企业法律合规管理新趋势、新要求
▲ 从左至右依次为:叶小忠、彭建国、岐温华、刘庆法、谢会生、谢伟虎
随着技术的快速迭代和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也在不断演变。圆桌论坛1以“新形势下,企业法律合规管理新趋势、新要求”为主题,聚焦于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法律合规要求,由赛尼尔法务智库总裁叶小忠担任主持人。
赛尼尔法务智库总裁叶小忠指出当前中央企业的合规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总的要求是从形式合规走向实质合规。他提出了当前合规管理三大关键问题:一是“三道防线”的关系问题,强调业务部门应承担主体责任。其次,二是法律、合规、风控、内控协同运作问题,梳理了实务中两种模式,三是合规体系有效性评价问题,对指标体系的结构、重点领域评价进行说明。
中国国资国企研究院院长彭建国强调了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性,他认为改革核心是解决与市场经济的矛盾,提高内生动力。他列举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内部重点,特别强调了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和安全支撑。彭建国还看重产权改革的多样性方向,认为产权是最大的激励,并提到公有与非公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趋势。
中国电建集团海投公司总法律顾问岐温华简要介绍了电建集团及其子公司电建海投在合规方面的工作。他指出,合规已从外部要求转变为内部需求,成为公司的核心文化。为保障合规,公司建立了五大管理要素并在治理层面成立了一体化管理小组。三道防线体系已经稳固运行:第一道防线业务部门负责具体合规性,第二防线是法律风险部与职能部,第三防线为审计部门,最终由纪委监督。岐温华还强调,除法律和合规外,业务方面也应与合规相结合,确保业务发展同时满足合规要求。
山东高速集团法律部部长刘庆法简要介绍了山东高速集团,作为山东交通基础设施的骨干企业,其在合规管理上非常重视。集团采用合规体系搭建和分级分类的方式推进合规管理,实行“三位一体”——风控、合规、内控融合推进。他还提到,为确保合规落实,山东高速集团强化了考核机制。刘庆法最后分享了他在推进合规管理过程中的宝贵体会。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主任谢会生律师专业为上市公司提供纠纷解决服务,强调不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需高度重视合规管理。他提到,由于法务部门自身的局限性,企业应引入外部律师来加强合规工作。谢会生认为,尽管企业追求盈利,法务和外部律师却应坚守强势地管理,确保防范法律风险,确保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使他们成为企业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甄零科技CEO谢伟虎简要介绍了甄零科技,这是一家专注于法律科技领域的合同管理数字化公司。他强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企业不仅需要合规和内控,还要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数字化和信息化对管理的实施至关重要。他提及,合同不仅是管理的关键,还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不仅要重视合同本身,合同的执行同样关键。然而,也存在挑战,如“合同签订与履行之间的巨大鸿沟”和在实施中的“打折”情况。甄零科技提供的解决方案旨在通过合同提高整体企业交易的质量,并确保其价值。
圆桌论坛2
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国内资本市场法律合规新挑战
▲ 从左至右依次为:曹志龙、洪艳蓉、高伟、李从军、黄桥、薛莲
全面注册制的推行意味着国内资本市场更为开放,但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合规挑战。圆桌论坛2以“全面注册制背景下,国内资本市场法律合规新挑战”为主题,由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志龙律师担任主持人,嘉宾们深入探讨了在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如何满足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和确保合规操作。同时,如何平衡创新与风险,成为了讨论的热点。
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志龙深入探讨了全面注册制对各种关系的影响。在他看来,合规的核心是调整各种关系,涉及企业的主体、权力、义务和责任等方面。他认为全面注册制改变了三大法律关系:一是监管与被监管之间的关系;二是企业内部的三道防线与八大组织间的关系;三是大股东或实控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关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洪艳蓉教授指出,与核准制不同,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她强调注册制下,信息披露有五大特点:电子化和数据化、制度化和体系化、内容的实质性和重大性扩展、细致化和严格问责。为此,企业应做到:一是建立信息披露文化;二是同步化和电子化留存企业信息;三是建立完善制度;四是保持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五是明确信息披露管理责任。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副会长高伟分享了实务角度的信息披露困惑与洞察。他对上市公司在虚假陈述中的责任和董事的过错推定表示疑虑。他提出四点理解:第一,信息披露是一项特殊义务,不同于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第二, 高管应站在投资者角度考虑信息披露;第三,监管机构不了解公司如何运作;第四,A股董事责任重大,高管责任推定有争议。他建议做好信息披露并建立保障体系。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规总监李从军强调了全面注册制下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性。他以中航证券为例,分享其合规管理经验:一是公司高层必须重视合规;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和制度;三是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合规审核;四是分支机构中超过15人必设合规人员,并需有审核底稿;五是设立合理的考核机制。他还探讨了合规工作的一些细节。
华润数科法务数字化专家黄桥强调了全面注册制下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并认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可能来自恶意行为或治理机制不完善。此外他基于华润数科多年来在法律合规领域的业务咨询及数字化规划、建设实践经验,分享了关于法律、合规、风控、内控四方面业务一体化协同、融合的管理体系,并以此为基础介绍了华润数科在法律、合规、风控、内控一体化协同数字化落地解决方案及具体成效。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莲律师分享了两个方面:首先,从监管机构数据角度看,证券监管风险高,行政处罚后还可能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其次,市场参与主体法规意识薄弱,且缺乏完善的证券合规体系。她建议市场主体应多参与政策听取,与监管机构磨合,使处罚更明确。合规工作不能滞后,必须提前进行,以确保市场健康运作。
圆桌论坛3
国际新形势下,企业境外法律合规管理重点问题
▲ 从左至右依次为:邹佳铭、张小凤、李国旗、毕丽艳、蔡治
伴随着全球化进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但境外市场的法律环境与国内存在显著差异。圆桌论坛3以“国际新形势下,企业境外法律合规管理重点问题”为主题,由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主任邹佳铭担任主持人,聚焦于国际法律合规的关键问题,嘉宾们交流了他们在国际合规方面的经验,提供了一系列实用的建议。
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主任邹佳铭指出,在逆全球化和中美关系紧张的背景下,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化面临更多风险。尽管外部环境复杂且不可控,但企业可以依赖法律规则作为应对策略。为此,企业需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入了解并恰当运用法律规则,坚持合规经营,确保企业稳健发展。
中粮集团茶叶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张小凤指出,新形势下中国企业面临四大境外合规挑战:逆全球化趋势、数字经济的变革、气候变化带来的环境危机及部分国家的经济压力。为应对,她强调企业合规是治理而非仅是管理,并提倡建立四维合规体系与合规工具箱。张小凤期待未来人工智能能助力企业法务,提高合规效率。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监事、法律合规部部长李国旗强调了出口控制的重要性,提出了五项核心建议,包括建立出口控制办公室、确立完整的出口控制文件体系、加强律师团队建设、持续关注出口管制的最新动态以及重视员工的合规培训。李先生还指出,央企在进行法律业务时,应注重内外部合作,并与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和数字化平台公司保持紧密合作,确保法律业务的高效与合规。
中国中冶股份公司法律部部长毕丽艳深入探讨了境外合规的关键词:时、势、事。她指出,当前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形势日益紧张。针对合规制裁,许多企业会选择和解,以避免不可控的费用、商业计划的搁浅和刑事诉讼风险。制裁可能触发违约责任,阻断法进一步增加了复杂性。为应对,她建议企业设立三道防线,制定三张清单,确保从高层到基层均能识别并应对合规问题,结合点面策略,推动合规从形式走向实效。
北大法宝智慧法务研究院秘书长蔡治介绍了北大法宝及其智慧法务研究院的成果。他从学术角度深入探讨了合规、内控、内审和风控等关键法律概念。更为引人注目的是,他突出了技术在法律领域的革命性作用,特别是大数据模型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在解析、翻译法律文本和风险识别中的巨大潜力。
圆桌论坛4
双碳时代下,企业ESG监管与法律合规管理
▲ 从左至右依次为:王文静、杜江波、官念、刘轶芳、赵建军、窦君鸿
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性议题的日益关注,企业的ESG责任被推到了前台。本次论坛关注如何在双碳目标下,确保企业满足相关法律与监管要求,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三重底线。圆桌论坛4以“双碳时代下,企业ESG监管与法律合规管理”为主题,由交大安泰新能源与环保协会碳中和绿色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文静担任主持人,嘉宾们分享了他们在碳中和、绿色金融和可持续供应链管理方面的见解和策略。
交大安泰新能源与环保协会碳中和绿色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文静从ESG的国内外发展历程的角度,强调了双碳推动国内ESG兴起。她指出ESG关注气候变化和企业有害物质排放,与双碳目标一脉相承,共同塑造社会价值。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兼企业改革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杜江波深入探讨双碳目标现状,指出我国应主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而非受外界牵引。他强调,从能源消耗到碳排放的转变意义重大,并提倡在工业、建筑和交通三大领域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杜江波还表示,ESG已成为评价企业全球竞争力的关键标准,与合规管理高度契合。
首创环保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官念介绍了了集团的ESG建设之路。自2017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首创环保于2021年升级为ESG报告,强化合规管理。2022年,集团董事会审议了22个与ESG相关议题。官念还介绍了首创环保的“双碳”战略与“蓝色水厂”概念,旨在智慧化和资源化升级治污手段,并加强碳排查和减碳工作。
中央财经大学可持续准则研究中心主任刘轶芳解读了EGC准则与合规风险的关系。她表示,为满足国内需求,中国需制定自有的EGC准则。刘主任还指出,合规风险与气候风险对企业信用评价有直接影响,并强调了环保问题在国家法律层面上与合规性的紧密联系。她还概述了中国在可持续准则和ESG方面的进展及其对企业、投资者和政府的重要性。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赵建军介绍了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的历史与成就,抛出了全球排放前三位国家的问题。中国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的沈总回答了对于该问题的猜测,全场气氛高涨。之后他深入探讨ESG在双碳战略中的作用,强调高ESG分值企业备受投资关注。赵建军强调ESG与双碳目标的协同推动,强烈呼吁中国企业积极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广泛变革。
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产业创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窦君鸿简要介绍了该委员会,并回顾了自2008年以来为日本投资基金提供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ESG评价经历。她强调ESG实际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进化,尤其在定量指标和环境领域取得了进步。她进一步探讨了ESG的监管和合规管理,强调信息披露的关键性,并表示不论是强制还是自愿的披露,对企业都具有益处。她还突出了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具体细节,期望企业在合规方面建立清晰的架构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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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在这个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科技创新和政策法规的快速演变,上市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与合规挑战愈加复杂。通过此次论坛,我们清晰地看到,无论是学术界、企业界还是政府部门,都在积极寻找合作与创新的机会,旨在更好地为上市公司打造一个公平、公正且透明的营商环境。
本次高峰论坛不仅汇聚了各方的智慧,更展示了一个积极向上、紧密合作的未来图景。多方代表的发言,从不同的角度对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进行了深入探讨,为行业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建议与方向。这其中的每一次交流,每一次碰撞,都为我们的法律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上市公司在这个变革的时代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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