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审视、谋划、部署新疆工作,深化了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依法治疆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新疆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深化依法治疆,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法治疆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法治疆工作,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中将依法治疆摆在首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依法治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疆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持续深化依法治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依法治疆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眼长治久安,高举法治旗帜,用好法律武器,提升法治化水平,筑牢稳定的法治基础”。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依法治疆在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的关键作用。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疆各族干部群众,高举法治旗帜,依法严打严防“三股势力”,推动反恐维稳工作迈出坚实步伐,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反恐维稳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疆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依法治疆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路径。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全面深化依法治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助推“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的必然要求。政法机关坚守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打击犯罪、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推动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依法治疆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现实需要。新疆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依法治疆为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提供了法治保障,对促进各民族人心凝聚、精神相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政法机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落实维护民族团结举措,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画出最大同心圆。
依法治疆是激活新疆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引擎。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全面深化依法治疆,既是维护市场秩序、长期维护稳定的需要,也是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有效促发展的必然。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抓稳定和促发展两方面工作的统筹结合,锚定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五大战略定位”,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和涉企犯罪,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推进全面依法治疆,法治新疆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新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统筹推进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聚焦关键领域攻坚,抓实重点任务落地,推动全面依法治疆向纵深发展,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系统观念,依法治疆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新疆始终把依法治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全面推进法治新疆建设、扎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全面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自治区党委成立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协调小组,构建了一套严密高效的工作机制。各地(州、市)、县(市、区)组建依法治地委员会、依法治县委员会,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实。在推进依法治疆过程中,始终把压实责任作为关键抓手,通过构建清晰化、闭环式的责任体系,确保依法治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将依法治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责任链条。
聚焦良法善治,法律规范体系日益健全完备。新疆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制定出台一批地方性法规,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快推进反恐维稳立法,制定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自治区禁毒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以法治手段巩固和保障反恐、去极端化工作成果。加快推进民族宗教领域地方立法,制定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快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立法,制定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净化网络空间。加快推进惠民立法,制定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自治区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等法规,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突出效能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新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基础上,开通了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了“不见面办照”。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法律服务不断深入,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通12348新疆法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区级、地州市级、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
着眼共建共治,法治社会建设实现全方位推进。新疆坚持全民守法理念,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深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中国宪法边疆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在全疆所有村(社区)常态化开展国旗下讲法活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注重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建立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考试、旁听庭审和“一把手”讲法等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在全国首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着力固本强基,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新疆法治队伍建设进入加速推进、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取得了积极成效。政治忠诚更加铸牢,教育引导法治工作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置于首要位置,紧抓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切实打牢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专业能力不断提升,秉持紧贴实战、面向实用的原则,针对执法司法、专业技术、辅助警务等不同岗位人员,分类分层开展系统培训,全面提升政法干警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的能力;积极推进政法单位同堂培训,促进执法司法理念的统一,凝聚执法司法共识,有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队伍结构更趋合理,健全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律师队伍业务素质明显提高。职业保障不断完善,严格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及时解决政法干警实际困难;不断完善政法职业荣誉制度,加强英模表彰和舆论宣传,凝聚警心、鼓舞斗志。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
全面依法治疆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在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
始终坚持党对依法治疆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依法治疆各项举措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向不偏、目标不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弘扬法治精神,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压实各级党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实际行动,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树牢依法治疆的人民立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深化法治为民,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特别是南疆倾斜,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投身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建设美丽新疆生动实践,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不断夯实维护稳定的法治之基。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健全反恐维稳制度体系和工作规定,让反恐维稳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依法精准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主体、程序、实体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刑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做到罪刑法定、罪责相适。
持续释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效能。围绕科技创新、特色产业发展等加强地方性立法,加快建设同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法治体系。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落实各项利企惠企制度举措,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行动,最大限度释放法治服务效能。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为服务重大战略实施营造有利法治条件。
激发依法治疆的内生动力。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优化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构建协同高效的警务体制机制,落实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优化完善现行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和完整的监督体系,通过改革激发活力、释放效能。牢牢扭住基层基础关键环节,畅通社会组织和各类主体参与治理的制度化渠道,不断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力量下沉基层锤炼本领,着力锻造高素质法治队伍。
(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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